中共东莞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(东莞市国家保密局)职能职责
字体大小:大、中、小
|
发布日期:2017-03-05 00:00
|
来源: 东莞市国家保密局
|
[打印页面] [关闭页面]
|
中共东莞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、市国家保密局,既是市委保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,又是市政府主管保密工作的职能机构,由市委保密委员会领导,市委办公室代管。内设保密技术科,管理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。主要职能是:
(一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、省委省政府、市委市政府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决定、指示,制定地方性保密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承办市委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。
(二)指导协调全市各镇街各部门的保密工作,监督检查《保密法》和《保密法实施条例》及其他保密法规的实施。
(三)组织、指导全市保密宣传教育和负责组织全市保密员的岗位业务培训工作。
(四)依法组织保密检查,对涉密通信、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等设备进行保密技术检查;负责对市直涉密信息系统的审批和年审,负责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保密工作。
(五)负责全市保密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审核工作。
(六)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国家秘密的重点项目、科研成果和重大涉外活动的保密方案,并监督实施。
(七)指导、监督全市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工作。
(八)监督指导国家统一考试保密工作。
(九)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泄密案件的立案、查处、上报、移交、结案。
(十)承办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